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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老情人,凭啥算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2:28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张秦一记者 丁岚)强行与旧情人发生性关系也是强奸。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昨日以涉嫌强奸罪,对淮安籍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捕,朱某闻此竟大呼“冤枉”,理由是“她(受害人)是我的老情人,我们这几年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性关系,为什么这次要算我强奸?”

  已婚男子与情人同居

  现年31岁的朱某(已婚)3年前从淮安老家到南京来打工,在河西某装修队当油漆工。其间,朱某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在南京搞托运业务的盐城已婚女子胡某。2004年1月起,这两个远离自己家庭的已婚男女在一起同居了,不知情的人都以为他俩是一对夫妻。

  2005年4月初开始,朱某发现胡某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并且经常会在晚上突然接到电话后就走,但胡某却不愿意告诉他出去做什么。两个月后的一天下午,胡某突然将自己的东西搬走了,只给朱某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行字:“我走了,你不要找我。我再也不想跟你过这种穷日子了!”朱某四处打听,最后得知胡某已经与一个江西来宁做长途客运生意的男子同居了。之后,朱某多次去胡某工作的地方找她,要求与她重修旧好,被胡某断然拒绝。

  复合遭拒“强暴”旧情人

  今年10月13日下午,不甘心的朱某坐上胡某的面包车,要求再与胡某谈谈,胡某便将车开到河西一僻静处停下,两人随后坐到了面包车后排座位上。之后的交谈中,朱某要求胡某“今天就跟我回去”。当他的要求再次被胡某拒绝后,朱某竟突然撕扯起胡某的衣服,然后不顾胡某的反抗,强行在面包车上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事毕,朱某还要求胡某“现在就跟我回去”,胡某只得按照他的要求发动汽车。当车行至兴隆派出所门口时,胡某突然猛打方向将车开进了派出所。朱某见此,慌张地跳下车就跑。第二天上午,正在上班的朱某被警方抓获。

  被捕后,朱某多次告诉办案人员“你们一定是搞错了”,并表示自己与胡某“在一起好几年了,为什么这次要算我强奸呢?”

  强行与旧情人发生关系,被捕后大呼“冤枉”

  “是我老情人,凭啥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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