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官晚上登门送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3:35 北京晨报

  当事人拒收文书造成结案难,法院推出新举措

  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李凤新)“送达难”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昨天,宣武区法院推出送达新举措,对于长期白天不在家的当事人,由法官晚上登门送达,对于拒收文书的,则进行拍照留证。

  据统计,今年10月,宣武区法院民二庭仅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无法正常开庭的案件就有375件,占未结案总数的18.3%。

  针对这种情况,宣武区法院民二庭推出了多项举措。比如,对于原告未提供准确地址导致的原告传唤不顺畅等情况,民二庭推出“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告知当事人起诉时应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因受送达人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当被告一次传唤后拒不到庭,在第一次传唤被告来庭时,要求被告签字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当庭宣判的即认为送达。对于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后即视为送达。

  此外,民二庭还将全庭待送达案件进行梳理,按地域统一划分归类,对集中于某一地区的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选择当事人在家概率较高的时间段(如晚上、周末)加班集中送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