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晚上登门送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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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3:35 北京晨报 |
当事人拒收文书造成结案难,法院推出新举措 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李凤新)“送达难”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昨天,宣武区法院推出送达新举措,对于长期白天不在家的当事人,由法官晚上登门送达,对于拒收文书的,则进行拍照留证。 据统计,今年10月,宣武区法院民二庭仅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无法正常开庭的案件就有375件,占未结案总数的18.3%。 针对这种情况,宣武区法院民二庭推出了多项举措。比如,对于原告未提供准确地址导致的原告传唤不顺畅等情况,民二庭推出“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告知当事人起诉时应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因受送达人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当被告一次传唤后拒不到庭,在第一次传唤被告来庭时,要求被告签字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当庭宣判的即认为送达。对于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后即视为送达。 此外,民二庭还将全庭待送达案件进行梳理,按地域统一划分归类,对集中于某一地区的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选择当事人在家概率较高的时间段(如晚上、周末)加班集中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