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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与罚款相结合 南宁反盗版开出1.5万元大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4:0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甘宁)因经营盗版音像制品,广西百重泉文化音像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文化局获悉,南宁市“反盗版百日行动”于10月25日结束,这张1.5万元的罚单,是南宁市开展反盗版行动以来,对盗版音像制品经营商最严厉的一次处罚。

  9月22日下午,南宁市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对广西百重泉文化音像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设

在南宁民族商场3楼的音像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盗版音像制品。经调查和鉴定,稽查人员查明这批盗版音像制品的数量为473张。该音像超市的负责人对此调查结果表示了认可。

  10月20日,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决定依法没收这473张盗版音像制品,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据南宁市文化局市场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经营商,多以收缴盗版音像制品为主,此次加大处罚力度,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音像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希望经营商自觉抵制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在“反盗版百日行动”中,南宁市文化主管部门对音像市场实行严格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果。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业主主动上交盗版音像制品共27772张(盒);南宁市共出动车辆1706车(次),出动人员6635人(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3420家,收缴盗版音像制品422959张(盒)。编辑:韦怡作者: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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