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个澡裤头都丢了谈赔偿老板不认账 顾客说 “我是光着身子来洗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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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5:24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洗个澡,手机现金被盗不说,连自己的裤头也没留下。”10月24日晚,在郑州市城中村一家洗浴中心消费的李先生,咋也没想到自己倒霉成这样。 洗浴后发现衣物丢失 10月24日晚7时,李先生到位于大铺村大铺洗浴中心洗澡。40分钟后,他发现衣柜上 的锁不知去向,柜子内除自己的T恤外,其他衣服以及价值5000元的诺基亚手机和500元现金都不翼而飞。女老板却说,洗浴中心的墙壁等处都有“民警温馨提示:贵重物品和手机现金请寄存,否则丢失概不负责”等字样,东西丢了责任自负。正当李先生与这位老板交涉时,洗完澡的陈先生等4位市民也发现衣物、两部手机、1700多元现金被盗。 就赔偿问题双方争执不下 昨日上午8时15分,东风路派出所大铺警务区民警赶到现场。“我发现李先生的衣柜里就剩一件T恤衫,陈先生等4位的衣服是在其他顾客柜子里找到的。”该警务区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说。 9时20分,该洗浴中心的李老板被带到警务区。双方就衣物丢失之事争执不下。该洗浴中心李老板说:“他们的财物不寄存,丢失责任不在我们。再说谁能证明他们来洗澡时带着这些贵重物品。” 李先生很生气地说:“难道我光着身子来洗澡?” 昨日下午,丢衣物的李先生说,当晚双方没达成协议,洗浴中心只给他300元作为丢失衣服的赔偿。他和陈先生等5人打算近日起诉该洗浴中心老板。 律师称洗浴中心有责任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孟国涛律师说,洗浴中心仅有民警的提示是不够的,而且,在该洗浴中心一次发生多人被盗,并没有尽到保护消费者的义务。在该纠纷中,李先生若有相应证据证明其手机及现金等是在该洗浴中心被盗,洗浴中心应当赔偿其损失。 (感谢陈先生提供新闻线索,本报新闻热线0371-65582345) ■本报记者胡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