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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客人留宿酒店不幸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5:27 今日早报

  醉酒客人留宿酒店不幸死亡

  ■喝喝夜老酒本是件愉快事,但喝出人命就不值得了

  ■律师称,死者本人和一起喝酒的同伴均有责任

  □通讯员 阿勇 本报记者 胡丹

  早报讯 三两知己,喝点夜老酒,吹吹牛皮,可谓城市生活方式一种,也可以当作一种时令风情。但如果夜老酒喝出人命,风情就成了悲情。

  昨天,就有一个杭州人金某因为醉酒丢了自家性命。金某离去的悲剧,提醒大家还是要健康地消费、应酬。

  醉酒客人死在酒店

  “听说有人在里面喝死了……”

  “好像死的是个30多岁的男人……”

  昨天上午9点多,位于三里亭路17号的“天地邦波酒店”内传出一阵惊呼。随后,有人拨打了110。警察到达现场后,很快封锁了现场。进进出出的民警和紧闭的酒店大门引发了围观人群种种猜测。

  “听说有人昨天晚上喝醉后就留宿在这里,结果早上酒店的服务员打扫卫生时,发现那客人已经死了!”与“天地邦波酒店”仅隔一个铺面的文具店老板告诉记者。

  “刚才法医已经来检查过了,听说是聚会后喝多了。死者才30多岁,真可惜。”另一位同样与“天地邦波酒店”相邻的小吃店老板说。

  而由于该酒店的大门从事情发生到记者发稿,一直紧闭着,服务员也全部被要求留在店内,记者无法从酒店员工处得到更多的证实。

  死亡原因众说纷纭

  大多数人的猜测随着警方的初步检验得到证实,警方说法,死者的确是由于饮酒过度引发的死亡。

  通过一位接触过现场的知情者,记者了解到,死者是昨天上午9点多被服务员发现死在该酒店3楼员工宿舍内的,当时面朝下趴在地面,身上满是呕吐物。从死者头朝向厨房、面朝下以及身体做出的爬行姿势来推断,当时他应该是从简易床上摔下来后,想去厨房找水,但是因为醉酒未果。

  “如果当时有人在旁边照顾他的话,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这位知情者称,死者因为是俯面向下的,呼吸不畅也可能是其致死的原因之一。但真正死亡原因要等法医做出最终权威鉴定才知道。

  而“天地邦波酒店”一直营业到昨天凌晨1点多才关门。一天的辛劳让当天晚上部分留住在酒店的员工“倒头就睡”。没有人知道当天晚上在他们入睡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聚会惹祸还是别的原因

  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陆续来到了该酒店。记者从死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属那里了解到,死者姓金,今年32岁,杭州本地人。前天晚上10点多,金某与几位朋友一起到“天地邦波酒店”吃宵夜。酒兴助谈兴,推杯换盏中,酒力不胜的金某先醉了,后来直接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由于金某与酒店的李老板原来就有些熟悉,看到这样的情况后,李老板便让人扶着金先生上了3楼的员工宿舍,将其安置在当天晚上没有人睡的一张简易员工床上。其他人则继续喝酒聊天,大约后半夜1点左右,聚会的几个朋友各自散去,而喝得不省人事的金某则独自留在了员工宿舍内。(2610601)

  ●律师说法

  对于金先生遭遇的“不测”,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呢?金先生的家属认为,当天晚上聚会的几位朋友和店家都负有一定责任。昨天,双方就如何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问题争执不下,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达成统一意见。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厉健律师认为,在这件看似“意外”的事件中,死者金某以及当天一起聚餐的朋友都是负有一定责任的。首先,金某是个有行为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因此他应当对自己的酒量有个正确的估计,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当天与金某一起聚餐的朋友,相互之间具有照顾、通知的义务,因此他们在金某喝醉后,即使不送其回家,也应当通知其家属,而不是将其单独留在酒店内。

  至于酒店老板的“留宿”行为,厉健认为,由于金某和李老板原来就认识,因此可以将李老板的行为认定为朋友之间的好心帮忙。“我个人认为,老板的行为与这起意外的发生没有太大的干系。”但反过来,厉健说,假如李老板与金某是不认识的,那么酒店老板的这种“留宿”行为就是需要负责任的。因为对于醉酒客人,酒店应该实行“通知义务”,即及时报警或者通知醉酒者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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