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医药广告违法将受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5:59 钱江晚报

  针对当前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情况在部分地区、部分媒体仍较为突出,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决定建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警示制度》。

  警示内容主要包括:广告中标示的产品名称与广告主;违法事实的主要表现;警示公众谨慎购买。此外,在警示中也将向公众发布科学、正确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信

息。据新华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