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17不准”促廉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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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6:14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唐国利)近日,重庆市北碚区制定并实施“17不准”等措施,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北碚区关于实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办法》,对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委会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及其范围和内容、责任的实施、考核和追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北碚区关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 律行为的规定》,严禁巧立名目借机敛财、吃喝玩乐、挥霍浪费、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等17个不准,村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意识得到增强。《北碚区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办法》,强化了群众监督,把评价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的权力交给了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