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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类“问题广告”下月起将被逐出报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7:10 红网-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 者 曲志红)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从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待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施行后,按照新的规定执行。《通知》还禁止刊载下列内容的广告: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传播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的;介绍赌博技术的;介绍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麻醉专用药等各种可用于犯罪技术的。

  此外,《通知》还规定,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广告,不得出现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内容。

  《通知》指出,印刷品广告不得刊载上述几类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非法印刷品广告不得随报刊发行配送。

  《通知》要求各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发布各类广告,坚决拒绝刊载虚假违法广告,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可信,广告用语文明、规范,不违反社会公德,不损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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