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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活区移交社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7:3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刘晓虎)合肥市国企改革开始实行新举措,合肥市所有市属企业的生活区将移交给辖区,全部实行社区管理,相关移交的配套政策也同时公布。

  2002年以来,合肥市启动了以“双退”为核心内容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目前该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面分别达到91%和87.3%,并计划在2008年年底前对114户企业进行改革。此次按照合肥市政府公布的《关于市属企业生活区管理的意见》,移交范围包括市属

企业的所有生活区(包括建成区和危旧区)土地、非房改房及坐落在生活区上的各类资产;原劳动保障分中心管理人员;生活区住户的管理。

  生活区均按现状实物移交,实行谁管理谁受益原则,生活区上各类资产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由辖区政府享有,辖区政府可以进行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综合开发。

  企业生活区移交时,办理权证过户则可免交包括工本费在内的各种过户费用;企业相关历史欠账必须在移交前全部结清;移交企业劳动保障分中心人员时,移交房将对下划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给予上一年度实际发生费用3倍的一次性补贴。

  合肥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企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后,原企业职工由“企业人”转为“社会人”,生活区的管理属性随之转化为社会行为。企业生活区纳入社区管理,剥离了企业社会管理职能,促进企业轻装上阵,也有利于辖区政府按照城区建设规划统一改造和开发,改善职工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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