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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面涨价将受价格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8:14 兰州晨报

  兰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草案)》

  本报讯(见习记者路燕)兰州市餐饮行业出现的“牛肉面涨价”、“消毒碗收费”等现象,老百姓对此很不满意,由于其是市场价格行为,物价部门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10月25日召开的兰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如果获通过并施行后,这一尴尬局面将彻底解决

,因为其授予了物价部门这方面的价格监督检查权。

  价格欺诈”将受约束

  目前,兰州市场上出现的以排斥竞争为目的的价格垄断,以“血本价”、“跳楼价”等弄虚作假手段获得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价格欺诈以及利用节假日抬高价格的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导致市场价格失真。因此,《条例》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做了严格规范,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价格,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在招投标或者拍卖活动中操纵价格的垄断行为。《条例》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哄抬价格,不得以失实的标价签、价目表实施欺诈行为。

  行政性单位收费将规范

  《条例》还对行政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进一步作了规范。根据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擅自改变收费主体、收费对象的;采取改变收费期限、增加收费频次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政府已明令取消、停止的收费项目继续收取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取的;不执行收费减免优惠规定的;对越权审批或者设立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公务活动交由企事业单位,以有偿服务名义进行收费的;不开具规定收费票据、不如实填写收费票据的行为均属于行政性收费单位的乱收费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权限加大

  《条例》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依法进入当事人的经营、办公场所实施检查;可以按照程序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与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材料;可以查询、复制与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等有关材料;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检查与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等。这些规定加大了价格主管部门的权限,使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监督过程中有了更多保障。

  乱收费最高可罚3万元

  《条例》对经营者及行政性收费单位的法律责任也作了进一步规定,经营者若不按照依法指定的定价原则、作价办法、价格规则、价格规范等指定属于市场调解范围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若不如实提供价格调查的数据、资料,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若强制他人购买指定商品,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行政性收费单位应当在收费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量)单位、收费对象、批准机关及文号等内容,若违反此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行政性收费单位若有乱收费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或者吊销收费许可证,对直接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条例》规定,对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价格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价格检查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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