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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如何面对尤努斯的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8:53 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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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在北京“中国-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国际研讨会”上批评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现在奉行的“只贷不存”原则,等于“锯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是目前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最大障碍,是一个非常有问题的制度设计。他建议,应当针对小额信贷机构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不能把监管工作留给不懂的人”。

  尤努斯教授的批评是真切的。去年下半年,中国成立了7家小额信贷试点公司,但这项“体制创新”项目存在着禁区。中国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此前明确表示,小额信贷试点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来自几个有限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相关业务”,以防范金融风险。这也就是目前所说的“只贷不存”的限制。

  我国小额信贷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广大农村农民经常发生购买农机具、原料以及商品流通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这些资金需求额度小、周期短,但是,一旦难以解决就可能影响一个生产周期的生产,若及时获得小额资金支持,就会渡过难关,取得预期收益。就是在城市,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如果能及时获得小额信贷支持,很可能很快实现再就业,也许能够自己闯出一片新天地。各个国家无不把小额信贷业务当做大事来抓。发展中国家自不必说,就是发达国家也是如此。

  小额信贷之所以这样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除了帮助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发展生产、摆脱贫困以外,关键在于它对实现就业、稳定社会、构建稳定的微观经济细胞作用很大。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会见了尤努斯。会见期间尤努斯表示,贷款给穷人是扶贫的关键。吴晓灵表示,我国应修改相应的法律条款,给小额贷款组织以合法的地位和发展空间。

  中国完全可以借鉴尤努斯创办的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的做法。政府监管部门应给小额信贷业务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制度支持;小额信贷银行(公司)在国家适当给予资本金支持下,由广大会员入股,实行股份合作制;小额信贷银行(公司)应由热心从事扶贫事业的高素质经济学家或者银行家为掌门人。这对于防范信贷风险,树立信誉信用至上理念,保证这项业务的稳定、长远、健康发展都大有裨益。

  (10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作者:余丰慧,本报有删节)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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