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头道关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02 法制日报

  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全面正式实施。此时,福寿螺、瘦肉精等近期发生的一连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阴影犹在国人心中。这使此部有望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的法律实施的意义更加不言自明。

  在今天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部联合主办的该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

  农产品生产源头,特别是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和生产过程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直接重大的影响。“在遵循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必须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因为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杜青林说。

  第一道关口涉及土壤品质安全、水质、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生产者的素质等等多个方面。仅以产地环境为例,近年随着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的加剧,人们已经感到农产品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可以“洗泡”掉的农药残留和加工中那些黑心化学“秘方”。土壤污染,污水灌溉农田甚至地下水污染等已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开始与生俱来地存在于其“骨髓”之中。因而,对产地环境的监管,无疑是治本的环节之一。

  农业部的官员表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耕地和养殖水域的保护工作,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倾倒工业“三废”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同时要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要进一步完善产地环境的监测网络,有效防止农业生产环境的污染。

  对于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定期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完善农业投入品登记、标签标识管理、建立进货查验和生产记录制度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座谈会上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是党和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保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有利于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的高度,加快职能转变,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要以宣传、贯彻实施该法为契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与严格执行该法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