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场市场将设立食品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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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17 南方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宋元晖)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将用1年左右的时间,把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管理机制覆盖到全市,在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较集中、群众反映较突出的重点社区,建立社区义务监督员站。 在食品经营者行业自律方面,各市场、商场、超市今后将设立食品安全主任和食品安全员,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主任由企业“一把手”或其他负 责人担任。据了解,食品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经营单位,被要求配备不少于1名食品安全员。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内),要增加1名以上安全员。上述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将食品安全主任、食品安全员名单报工商部门备案。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