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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含“政府公屋”地块将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17 南方新闻网

  首宗含“政府公屋”地块将招标

  位于宝安观澜,竞得人须将住宅总面积15%住房无偿交给政府用作公共租赁

  本报讯(记者李斌)深圳首宗含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块定于本月31日招标出让。在这块位于宝安观澜的土地上,政府规定竞得人必须将建设住宅总面积中的15%(计31503平方米)住

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按照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在本月31日共计有三块土地招标出让。其中一宗包含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块位于宝安观澜,性质为商住用地,占地面积9.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7万平方米。公告中规定,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地块后,除须将3万余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外,此类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还须为45-50平方米(超过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户型须为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

  在不久前政府公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开始效法香港“政府公屋”的做法,提出了今后五年建设11.4万套,总计57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的计划。但这个规划出台后,业内人士普遍担心在深圳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如此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的土地出自何处。深圳市国土部门人士透露,不久前,该局主要官员也曾先后前往特区内外多处,调研公用租赁住房的选址问题。

  “在政府公开出让地块的小区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仅在深圳,在整个华南地区乃至国内都是一个创举,这体现了政府对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关心和探索”。深圳房地产研究人士半求昨天评价说。

  也有业内人士对深圳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计划提出建议,认为公共租赁住房如果选址偏远,政府应在交通配套等方面加以完善。此外,如像此宗地块一样,将公共租赁住房交由开发商建设,政府应在住宅质量等方面加强监管,防止开发商偷工减料。

  据了解,31日招标出让的另两宗地块,分别位于观澜和龙岗坪山,三块地加起来的总建筑面积近53万平方米。出让公告中规定,这三宗地块上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远远超过了国家调控规定的“70%以上”的比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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