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既要"勇为"更要"智为"(严宝康)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29 东方网 |
昨天和今天(25日),本市许多报纸都刊登了“24岁女子凌晨勇斗持刀歹徒”的新闻,赞扬她的大无畏精神。 这位女子的精神确实令人肃然起敬。她在歹徒“再不放开,我就捅死你!”的叫嚣声中毫无畏惧,我们的社会如果多一点这样的精神,或许治安状况会更好。但是,人们在赞扬这位勇敢女士的同时,也要赞扬一些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所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他 们在新闻中特别强调了警方对广大市民的提醒:如果遭遇类似事件,在协助警方行动的同时,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我们的社会从过去只提倡勇斗歹徒,到现在告诫人们首先要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这是一大进步。这种“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值得赞许。这并不是说不要鼓励见义勇为,而是见义勇为、勇斗歹徒更应该讲究策略,见义不但要“勇为”,更要“智为”,这样才不会做出无谓的牺牲。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财物丢了,可以再获得,生命失去了,是无法挽回的。我们要引导人们有效地将“勇为”和“智为”结合起来,既起到有效地震慑和惩罚犯罪分子的作用,又不做无谓的牺牲。 作者:严宝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