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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唱歌这个行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40 四川新闻网

  老几

  唱歌这个行当好,现如今做一个歌手实在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壁垒。老一辈的艺人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现在科技进步了,哪怕你五音不全都可以在录音棚里给你修成天籁,长成歪瓜裂枣也可以修饰成绝代佳人。不过,还有一句话叫:功夫在诗外。要出名,走红,要依靠台上的4分钟来占领世界,还需要下更多诗外的功夫,还有太多的学问需要了解

,肯定不仅仅只是音乐素养层面的修炼。

  四分钟占有世界一首歌改变命运

  当前,唱歌,仍旧是个相当不错的行当。

  一首歌曲的长度通常在4分钟上下,通常不超过5分钟——300秒。短的可能只有一分来钟。依稀记得一位几年前有个叫雪村的,唱过一首很是风靡了一些天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才1分13秒,尽管有许多人从音乐的角度鄙视得此人无以复加,但是毕竟赚了不老少的人气,前不久连电影都拍起来了。

  也是,歌曲不必太长,太长了,就显得拖沓,听众就不那么有耐心。

  除非你打算破吉尼斯世界记录。

  如果,你能在那短短的300秒之内搞定了歌迷,并且懂得好好地开发其中的商业价值,你就将会受用终身。除了能赚到满风光的面子外,还能赚到好些哗啦啦的银子。比如来自北京平谷某某村的某满姓歌手,也不必辛辛苦苦,考什么清华、北大,揣上一副能喊得上去的嗓子,杀进市区的这个歌厅,那个夜总会,唱啊唱啊唱啊,后来,靠一首《X你》唱出了头,日子自然就跟从前馒头就白菜的时候没法相提并论,且可以成为“孩子们学习的榜样”。只要勤快一些,多赶一些场子,一年挣上个几百万乃至上千万花花绿绿的人民币,都跟玩儿似的。而且,往舞台上一站,底下万众欢呼,万民景仰,好像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那份满足,非同一般啊。

  种地,打粮食,赶骡子,养牲口,或者开个小杂货店当个小白领之类的,有法比么?而且,科学不是早就论证过了,在音乐这个行当里,只有唱歌特别有益于人的身体健康。

  从莫扎特、贝多芬那一辈起,那些成天跟五线谱打交道的作曲家们,多半很辛苦,日子也寒酸,大多英年早逝。近三十年,新中国好不容易又出了几个中青年天才的作曲家,一个施光南,一个王酩,一个士心,留下一些好歌,又约定好了一般,全都去世了。很叫人难过。

  以唱歌为生的,一般就不会,一个个大都跟用了某著名广告里的补品一般,面色红润有光泽,那叫一个神采飞扬。

  换句话说,唱歌,又锻炼了身体,又赚了名声,又挣得了票子,又不必多费脑汁,真真是一举多得的美丽差事。

  当然,这个道理不用我多说大家也知道,也所以,全国那么多的选秀节目,即使早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程度,仍然不愁没人捧场。

  大家一起来唱歌。

  唱歌这个行当好,现如今做一个歌手实在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壁垒。老一辈的艺人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现在科技进步了,哪怕你五音不全都可以在录音棚里给你修成天籁,长成歪瓜裂枣也可以修饰成绝代佳人。不过,还有一句话叫:功夫在诗外。要出名,走红,要依靠台上的4分钟来占领世界,还需要下更多诗外的功夫,还有太多的学问需要了解,肯定不仅仅只是音乐素养层面的修炼。

  网络走红&选秀成功,一朝成名天下知

  做艺人,出名才是硬道理。歌手也是艺人,当然不能例外。

  俗语云:是金子总会闪光。这个,大概也是多数艺人的信条。自恋,不,是自信,是艺人或者准艺人们的首选特点。估计没有哪个艺人会认为自己不是块金子而是块石头,正因为有这种强烈的自信,所以才会有那么强烈的表现欲,才会那么渴望把自己的卓而不群展示在公众眼前。

  然而,在现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得先想方设法闪光,才有可能让别人发现你是金子。哪怕你实际上连块黄铜都未必是。

  稍早以前,很多抱着歌手梦的DDMM们多数很盲目,想唱歌,但是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认识自己这块金子。

  现在,追随着雪村、唐磊、香香等等由网络成名的前辈们的成功脚步,无数人发现了希望。网络歌曲发展势头生猛,许多网站也顺应潮流,纷纷建立网络歌曲专区,开展各种名目的网络歌曲、歌手比赛。

  原创能力逊色一点的,鼓捣电脑不够内行的,也不用遗憾,还有众多选秀栏目,不管进入复赛决赛之后,跟主办单位的签约条件有多苛刻,起码门槛比较低,至少,给了你发光发亮的机会。所以,眼下的选秀,已经成了公认的一夜成名的捷径。看电视是多数幸福地解决了温饱问题的老百姓最主要的休闲方式,选秀节目又多半占据着电视台的黄金时段,你不看也得看。所以,搞怪也好,标新立异也好,展现才能也好,抓住观众的眼球是唯一目标。

  不过,出名,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而已。后续工作是更重要的。没有完整的工作规划,没有优秀的作品支撑,是不大好混的。

  杨臣刚、香香、庞龙等等,若没有其公司的不断运作,大概也会像某些网络歌手一样,昙花一现。

  最轰轰烈烈的2005年的“超级女声”,也不过红了前三甲,其他叶一茜,黄雅莉等等,依然在二线以下徘徊。其中叶一茜合理开发利用身体资源,拍了一套性感照片以求出位,仍然于事无补。

  2004年的《梦想中国》,捧出了个王思思,签了国际著名唱片公司环球唱片,出了一张唱片《花心思》,然后,像烟花一样消逝无踪。2005年《梦想中国》冠军吴文璟,夺冠之后几乎就没了声音。

  很像坐滑梯,费了半天劲爬上去,“哧溜”一下就下来了。

  毕竟,对多数选秀栏目来说,造星只是副产品,收视率和广告收入才是终极目标。如果很幸运地在演艺之路上被扶上了马,就不用希望人家能再送你一程了。底下的路,还得靠自己。

  大牌开路,领的不一定是金光大道

  眼下,大大小小的音乐公司多如牛毛,音乐人、音乐制作人比牛毛多。

  许多新人出道,如果经济条件许可,多半都喜欢找一些所谓“大牌”音乐人和制作人,来为自己操刀。一来,可以借用人家的金字招牌光光门面;二来,毕竟人家也算是个品牌,出手多少会有点品质保证。

  可是,那些个娱乐品牌与实业品牌毕竟有所不同,价格不低,但一不保修,二不退换,有点像某些商店打折期贴出的告示:货物出门,概不负责。

  著名音乐人苏老师近年来一直以经纪人身份在内地培养歌手。传说,许多年前,楚奇、楚童、黄格选、谢东等都在他的包装、培养下迅速成名。名气、经验、成功案例一个不少,算得上是业界的一块“金字招牌”。然而,2004年,在其公司花费百万元“包装”了两年多的江苏小伙严波却认为自己没有被包装出来,与他打起了官司。一时闹得沸沸扬扬。话说2001年3月,严波的母亲支付了121.54万元,签约苏老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红顶艺联经纪公司。苏老师承诺对严波“演艺培训、包装、推广并录制个人专辑”。两年后,这一承诺并未兑现。于是,严波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约并退还其费用。严波的母亲朱金秀指责苏老师的公司:“自2001年3月7日签约至2003年12月近3年时间里,他们仅仅给严波安排了95个课时的学习机会,做过3次发型,买了一套服装,拍了一组照片,其他什么也没有做!”苏老师则说:“当时收严波也是碍着一位朋友的面子,当时就对他们说了,有可能培养不成一个明星,但可以培养成一个名人。我们同他签了5年的合同。我们一直在做,但他却提出不干了。”苏老师说,他本想将严波设计为“网络男孩”,按照周杰伦的路子走。但对严波而言,确实有点费劲。他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要接受最现代的东西,需要时间,需要服从训练。

  作为歌手,做不成“明星”,但可以成“名人”,这,有什么不同吗?训练了两年依然不见成效,是不是已经可以证明这个方案根本不适合该歌手?

  苏老师与严波的纠纷并非唯一特例,再往前一点,广东音乐人李广平与某出身于光荣的煤矿家庭的歌手,也曾因为类似的原因对簿公堂。

  当然,不能为此就认定谁谁的人品有问题,在这个时代,信息前所未有的丰富,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在许多领域——包括音乐界,所谓权威,所谓经典,变得前所未有的脆弱。权威已经越来越不具备权威性。人们的视听趣味似乎是越发不可捉摸。许多的音乐大腕,正快速地流失他们在乐坛的影响力与话语权。创作上,除了过去的一些老作品,再也没法拿出能把大家给镇住的绝活;经营上,面对这个变化万端的市场,更是一片茫然。所能拿出来数叨数叨的,也只有过去的一点褪色的辉煌。

  签约公司,真的就“找到组织了”?

  对许多歌手来说,都希望能够签一家专业的唱片公司,把音乐制作、宣传、演艺经纪等等都交给公司来打理,各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这样歌手会比较省心,工作效率也会相对较高。

  对在网络或者通过选秀已然小有名气的歌手来说,想要签一家音乐公司并不是太难。只是,即便是签了唱片公司,也不一定代表从此就“找到组织了”。

  眼下的华语音乐的环境是:唱片公司做一张唱片的投入与产出根本无法成正比,每投入一个歌手,都是一次冒险。所以,歌手自费投入唱片的制作及宣传,具体“运作”由公司来做,就成了许多唱片公司,包括一些知名唱片公司的常用经营模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天经地义,无可厚非。

  可是,眼下有些音乐公司,却把搜罗自费歌手当成了最重要的创收途径。打着“量身定做,全力打造”的旗号,保证只要歌手投入多少万以后,可以有影视可拍、有广告可接,保证在多少家媒体上推广,歌曲可以上多少家榜单,可以红到什么程度,有多少多少收益……

  可具体实施起来,就很难说了。

  前不久,女歌手周子琪将其签约公司告上了法庭。据说主要是没有兑现曾答应她的“有影视、广告演出,60家地方电视台、15家卫视、200家平面、300家电台宣传”,且有瞒报收入,虚报开支等行为。以至于她自己投入一百多万,结果一年以后,收益只有投入的百分之一!且无论是歌手还是其歌曲的公众知名度,都大大低于其预期,与公司当初的承诺有天壤之别。

  2005年,以一首《丁香花》走红的唐磊,也曾与其经纪公司闹到几乎势不两立。据说,也同样是因为其公司不兑现签约时的承诺以及瞒报歌手应得收入所引起。事后,周子琪以过来人的口气感慨:“歌手签约,一定要谨慎选择唱片公司,一定不能选择不负责任的。”

  唐磊则告诫网络歌手:“网络歌手在签公司时,一定要找个律师看看,因为我们毕竟都不是唱片工业打造出来的人,对这个行业完全不了解。”

  原本,作为新人签的第一份合约,存在利益层面的某种不均等,往往不可避免。从新人到成为明星,艺人所获得的回报,前后不可同日而语。一般说来,要让一个新人成长为“明星”,其公司及经纪人要投入的财力与心力都是不小的,所以,初期新人在经济收益上略微“吃亏”就很正常。

  但是,这并不代表公司可以侵占歌手的应得利益,也不代表某些所谓的音乐公司的欺诈可以理直气壮。

  治病包好的医生,不是江湖医生就是庸医,因为个体不同,病菌也是千变万化;同样,“包红”的公司,不是过于天真单纯,就是看中了你口袋里的真金白银。唱片公司的所谓实力,并不仅仅体现在其经济实力上,最重要的,应该还在于其领头人的眼光,在于其团队专业与否。

  因此,入行之前,值得认真考虑,详细推敲,好好打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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