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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港人被撤“广州荣誉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1:11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两名香港人因为诈骗被判刑,其广州荣誉市民称号将被撤销。昨日,广州市政府关于撤销秦锦钊和温惜今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提交本次常委审议,这是继刘盈福被撤销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后又一“撤销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议案。两人因为诈骗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和4年3个月。

  报告认为,香港建莱集团前主席秦锦钊、香港益通国际集团前主席温惜今,分别于

1996年和2000年因投资和捐赠被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2004年两人因涉嫌诈骗,被香港区域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和4年3个月。广州市侨办已通过中央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了解证实了此事,并与广州市法制办进行了沟通。

  广州市侨办主任江二芳说,秦锦钊和温惜今的情况与已被撤销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刘盈福有所不同,刘盈福是触犯了我国法律,被内地法院判刑,可适用《广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九条“荣誉市民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追分”的规定,按程序撤销荣誉市民称号。而秦锦钊和温惜今是在香港触犯法律并受到香港区域法院的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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