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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里吃东西将被禁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1:1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市民携带宠物坐地铁,在地铁站乱丢吐最高可罚500元。昨日,《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在《修改建议稿》中提出,对于在车站、站台内乱停放摆卖、乱丢吐、乱涂画、乱张贴以及携带宠物家禽等行为,地铁公司可以对个人500元以下、对单位2000元以下的罚款。据悉,《修改建议稿》对《草案》中关于无票逃票人员要罚款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当事人只要按单程最高票价补交了票款,就不必再接受罚款。

  除了上述可以罚款的行为外,携带超过乘坐守则规定标准的物品乘车;在车厢内饮食,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在车站、站台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等等行为也属于被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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