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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与否,和“有效期”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1:16 信息时报

  几乎所有证件都有有效期,惟独结婚证没有。近日,童话家郑渊洁在博客里提出“给结婚证增加有效期”的建议,引起无数网友争议。

  是的,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自我意识不断强化,夫妻间的摩擦愈来愈频繁。困在围城里的人们,总是面临两难选择:当爱情消失,摩擦产生,是冲出去争取自由,还是留守,艰难地熬过漫长的岁月?于是,很多人会想到:为什么不在婚前选择一个“保质期”?五

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我们可以视自己对感情的信心,作出相应的选择,当期限已到,无意牵手,婚姻自动消亡,用不着争吵反目,用不着对簿公堂而成为不共戴天的仇人;如果依然相爱,可以让婚姻延续。

  在超市里挑选食品时,我们总会留意食品的保质期,然后,在期限之内放心享用。但如果给婚姻也定个“有效期”呢?感觉岂止是怪怪的?如此这般,只能省却离婚的麻烦,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离婚率大幅上升,更不要奢谈杜绝了。相反的后果甚至是,因为设定了“有效期”,婚姻期限到了便“自动报废”,离婚的理由如此简单,手续如此简便,或许会加快夫妻双方分手的速度,到那时,离婚率恐怕比现在还要高得多,还谈何“降低离婚率”呢?

  其实,爱情是两个人缔造的天堂,而婚姻,是为了让天堂永远宁静完美而写下的契约。婚姻的“有效期”,不在于“执照”,而在于心,在于一份责任和呵护。在价值层面上,“给结婚证设有效期”之类的动议,无法为我们日常的婚姻生活带来更多保障,相反会有一些潜在的不利影响,实在有跟传统的婚姻道德和伦理相对抗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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