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暂停支付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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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1:11 中国西藏新闻网 |
董昌俊 目前西藏建筑施工进入冬季施工期,大部分工地即将停工,农民工也即将返乡。记者10月26日了解到,近日,到自治区清欠办上访的民工有增多的迹象。 据自治区清欠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出现新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保证广大民 工能顺利返乡,自治区清欠办近日下达紧急通知,要做好西藏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建设、交通、水利、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到建设一线,对管辖范围的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查实,摸清情况;监督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张贴工资发公告;要督促施工企业将工资直接发到民工手上;与建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停止支付其工程款,并依法进行处罚要防止施工企业老板、包工头携款项潜逃。对尚存在拖欠行为的工程,在拖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前,一律不得办理工程工备案验收手续。 据介绍,西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负牵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对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建立预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制度,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纠正和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为防止个别施工单位瞒上欺下、隐瞒拖欠问题,根据通知要求西藏各清欠办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在施工现场、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民工如实举报。同时,还将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安排专人负处民工来信、来访等各类问题,妥善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