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苹果”获地理标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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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4:17 北京晚报 |
本报讯(记者邵泽慧)“昌平苹果”昨天被国家质监总局授予“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4万亩的大红苹果通过了口感、外观、品质及营养价值的严格检验。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区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昌平苹果”的名字今后和彰化冬枣、凌云白毫茶、宝清红小豆一样,只能地方独享。J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