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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农民工将享“两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4:36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邹平讯(通讯员夏应禄)近日,邹平县政府向社会宣布,全县农民工三年内将全部享受工伤和医疗保险。

  农民工是指有农村户籍,在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据了解,伴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邹平县“十五”期间已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目前农民工已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邹平农民工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此该县把解决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问题当作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级各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以保障农民工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为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还专门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规定要求,今年县属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都要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各镇办和开发区所辖企业的共计31800名农民工也将办理工伤、医疗保险。而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工伤风险和职业危害较大的矿山、建筑、冶炼等行业企业更成为了这个县推进工伤保险的重点。今年该县农民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216元,按1.5%的比例缴纳保险费。规定还明确,工伤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个人不必缴费,只缴纳每月5元的大额医疗救助保险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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