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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市政园林局回应审计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5: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背景

  前天,广州市审计局局长郑锡雄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透露,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查出违规金额4.35亿元。

  审计显示,至2006年3月,市煤气公司主管部门擅自批准减免了6个房地产企业多个

小区及个别单位职工住宅管道煤气初装费共4311万元。另外,广州地铁二号线首期工程竣工决算中,尾工工程预留资金超出规定限额1.2114亿元。

  对此,昨天,市政园林局和广州地铁公司分别对“擅自减免管道煤气初装费”和工程超额预留资金问题作出解释和回应。

  审计报告应说明

  违规和惩处情况

  本报讯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广州市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有市人大代表质疑煤气公司减免情况。

  在分组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对审计局的责任感和敢于曝光一些问题的勇气表示肯定,认为这是反腐倡廉、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的表现。

  “煤气公司擅自批准减免4000多万管道煤气初装费,这是谁批准的”,人大代表韩烈光质问。“谁赋予煤气公司权力?”也有代表表示,业主交了煤气初装费却被企业挪用,这无法向市民交代,这个性质很严重。

  而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国强也认为,“审计每年都做,可年年都出问题,为什么总是刹不住?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关键要严肃处理,。”

  有市人大代表提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不能对其性质和程度作一个说明,他违反了什么纪律或法规,程度有多严重,该如何惩处等等,审计报告应该做一个说明。

  审计报告显示

  审计报告透露出的问题涉及了广州地铁二号线首期工程竣工决算。其中包括尾工工程预留资金超出规定限额1.2114亿元;多付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征地费用142万元;列支了概算没有的海珠广场4、5号过街通道、改沟工程等成本费用1304万元;列支了地铁后备建设用地应负担的前期费用、完善段、北延段、二号线二期等非二号线首期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774万元;多列二号线福利费、设计总结编制费649万元,等等

  文/记者杨进 通讯员常青、张勇

  市地铁公司对“1.2亿超额预留资金”作解释

  管理规范没有“问题巨资”

  审计报告指出,2005年广州市审计风暴中,审查出广州市地铁公司在地铁二号线的首期工程决算时存在“‘问题’资金总计达1.6亿元”。昨天,广州市地铁公司对相关情况出面进行了解释:“广州地铁二号线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成功范例,上述内容属于会计核算账务调整的范畴,其调整并不影响二号工程总投资,不属于资金问题范畴,更非‘问题’资金。”

  解释1:工程投资不受核算账务调整影响

  广州市地铁公司解释,个别媒体报道称地铁二号线在审计中爆出“问题巨资”,其实,这些内容属于会计核算账务调整的范畴,其调整并不影响二号工程总投资,不属于资金问题范畴,更非“问题”资金。例如,“尾工工程预留资金超过规定限额12114万元”,实际情况是:经市政府批准,二号线竣工决算的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在该时点,地铁列车尚未完全到货,因此,地铁公司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列车采购合同,将未到货转投资的地铁列车款作尾工工程处理。但至2005年9月15日进场审计时列车已到货,市发改委、市审计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同意该部分的预留资金重新调整进入投资。调整后,二号线尾工工程投资规模控制在总概算的5%以内,完全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况。

  解释2: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制度

  广州市地铁公司表示,从2001年实行财政集中支付以来,地铁公司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运用的整个过程,均处于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严格的监管当中,客观上确保了地铁建设资金的安全,管理的成效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肯定。为确保地铁建设资金能高效、安全地筹集和运用,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广州地铁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具体的操作办法。

  解释3:专职部门负责筹措地铁资金严把三道关

  地铁公司还解释广州市政府在市发改委下设置了专门的地铁资金管理部门——地铁工程资金协调办公室(简称“资金协调办”),专门负责地铁工程建设的资金筹措、偿还等工作。

  地铁资金的申请有一整套严密的程序把关。第一道关:地铁公司在每年年初,要以地铁线路为单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报市发改委和建委。第二道关:要以工程建设的合同为单位,编制月度资金需求计划并上报。第三道关:经政府部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由资金协调办批复具体的资金渠道。

  审计报告显示

  审计显示,市煤气公司收取燃气建设工程集资费以及管道煤气初装费是经市政府和市物价局批准的,资金主要用于油制气厂和相关配套工程建设以及管道煤气户外管网建设。但是,至2006年3月,市煤气公司的主管部门擅自批准减免了6个房地产企业多个小区管道煤气初装费,共4144万元,以及个别单位兴建的职工住宅管道煤气初装费167万元;另外,少计管道煤气初装费收入406万元,多列管道煤气工程建设支出5940万元。

  文/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卢绍琨

  市政园林局对“擅减4000万煤气初装费”解释

  减免是为推动管道气发展

  昨天,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广州市煤气公司“擅自减免”个别小区开发商管道煤气初装费的问题,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1999年开始,市煤气公司确实曾经对一些大型小区的煤气管道初装费作出过适度减免。减免部分的费用主要用于新建小区管道煤气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其中并没有出现资金挪用问题。

  解释1:审计报告表明煤气初装费没被挪用

  昨天,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表明,从1996年到2005年12月31日,广州市煤气公司共收取了管道煤气初装费13.4亿元,相关资金全部实行了专户管理,专门用于新增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没有挪作他用。

  就此,作为市煤气公司行政主管部门的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昨天召开新闻通报会进行解释和澄清。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减免初装费目的是为推动管道煤气发展。据介绍,在管道煤气工程建设之初,资金由政府财政投入,到1996年,管道煤气建设工程移交由广州市煤气公司承担。由于管道煤气设施建设工程量大,且广州的管道煤气价格也没有体现全部成本。因而,市煤气公司根本无法从回收的管道气售价中,安排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

  解释2:2004年起初装费减免已叫停

  于是,为进一步扩大全市管道煤气的供气范围,经市物价部门批准,从1996年起,由广州市煤气公司向管道煤气新用户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

  1999年,由当时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用事业管理局出台有关文件,对4000户以上规模的大型住宅小区房地产商实行适度减免初装费的优惠待遇,其优惠尺度大致为每户居民100~200元。开发商得到的这部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他们开发的小区范围内的管道煤气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04年,作为煤气公司主管部门的市政园林局正式发文,全面停止了该优惠。

  解释3:初装费将纳入财政“两条线”统管

  市政园林局负责人表示,至于审计报告所说的管道煤气初装费列支问题,是由于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变化后,市煤气公司没有及时进行相应的科目调整所致。目前,煤气公司正按审计局的要求,依据现行的财务制度对相应的账目进行会计调整。

  不仅如此,该局还在事件曝光后,率先主动与市政府财政管理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初装费管理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他们准备将管道煤气初装费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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