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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撞车 抢夺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5:32 南方新闻网

  故意撞车抢夺财物

  作案对象多为带有提包的女性司机

  本报讯(记者梁朗然通讯员耿亦南)女司机如果遇到有摩托追尾就要注意了。龙岗区一团伙故意用摩托车撞停汽车,当司机下车查看车身损伤时对其实施抢夺,其作案对象多为

女司机。记者昨日从龙岗区人民法院获悉,两名以此手法作案嫌疑人被判抢夺罪。

  法院认定的事实表明,被告人张某、焦某等人结成团伙,分别驾驶摩托车,由其中一人用摩托车撞或用脚踢的方式,对被害人驾驶的汽车制造追尾假象,吸引被害人停车。等司机下车后,其同伙则乘机打开车门将被害人放在车上的提包等财物抢走。

  据了解,该团伙选择的作案地点多在红绿灯路口、转弯、加油站等汽车减速地段,被害人多是带有提包的驾车女性。几被告人不仅从车上抢夺财物,甚至连司机身上的财物也抢夺。从去年至今,两名被告人先后在平湖、布吉等地作案多起,并屡屡得手。

  今年2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张某和焦某抓获。检察机关以抢夺罪对两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罪名成立,遂对焦某和张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和三年、罚金3000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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