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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且看贪官交友敛财的“高明”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6:30 浙江在线

  记得台湾作家余光中说过:一个人命里不见得有太太或丈夫,但绝对不可没有朋友;一个人不能选择父母,但可以选择朋友。一个人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固然与客观环境有关,但从根本上说,还取决于他自身的思想和努力。贪官因其“贪婪”的本性,“交朋友”也有着“高明”之处,他们把“交朋友”看作是自己升官发财的一种“捷径”,千方百计地把朋友“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已在一些落马贪官的案例中得到认证。

  其一,借朋友之手将手中的权变钱。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成克杰在短短六年时间里,利用职权,通过为不断找上门的朋友批项目、批贷款、批土地、疏通关系等方式攫取财物高达4100余万元。

  其二,借朋友之力为自己的钱升值。原广西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不但大收特收“朋友”的钱,而且还将家中闲置且不“安全”的巨额存款借给自认为可靠的朋友进行“曲线投资”。光是借给广西皇龙水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盘国荣等三兄弟的钱就近千万元,李则按月息3%收取利息。在谈到为什么借钱给这些人时,李乘龙说:他们都是我的兄弟,很多事还要求我。只要在位,他们就不会害我。

  其三,依靠朋友的财气为其买官贪财铺路。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还是一个副处级干部的时候,就与走私分子赖昌星打得火热。为了得到提拔重用,多年来赖昌星一直为他送礼铺路。为了升官,赖昌星多次与他一同到上面去送礼,每次飞机托运的“路易十三”都是以箱计算。

  其四,强行索取朋友的“回报”。原河南省灵宝市地税局局长兼稽查分局局长卫建设,短短几年间就贪污了500余万元。对那些发了大财而舍不得“孝敬”的“大款”朋友,他有一种“异常的哲理”:“不给就要!不能便宜了他们!”有一次住院看病,除了所得实物之外,他竟从“大款”们手中刮了40余万元。

  然而,一旦事情败露后,贪官们还会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抬出各自的理由,似乎他们的腐败行为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一曰:借钱不犯法。原遵义县煤炭管理局局长赵大武曾以这样通知煤矿老板:“我有急事,借10万元来”。毕玉玺之妻在庭审时也说:“这是借钱”“很正常”。二曰:朋友心甘情愿给的。原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长温梦杰这样为自己辩解:“这些公司大多是企业,经理、老板是我的朋友,我向他们要些钱,他们给也是心甘情愿的。”

  从以上事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贪官交友敛财的“高明”之举。但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贪官交友敛财的“高明”之举最终还是成了他们自我毁灭的“坟墓”,这也验证了陈毅元帅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英明之处。


作者: 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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