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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6:51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0月27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省2005年和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日前下发。根据《通知》精神,这个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普遍提高,特别是低收入高龄高职称者受益明显。

  江西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按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普遍调整的基础上,着重向高龄、参加工作早、养老金偏低以及高级职称人员倾斜。调整从四个方面

加以落实:根据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增加基本养老金;给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按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两个档;适当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倾斜。

  按照规定,200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2006年调整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中,将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实行部分调整。在200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再实行2006年的调整方案。

  鉴于农垦企业缴费能力低和各地养老保险和财政的承受能力,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参照城镇企业调整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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