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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拿回这些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0:00 东南早报

  本期早报法律咨询,借贷纠纷成了读者咨询的热点

  手上有借条

  手上没借据

  其他类纠纷

  手上有欠条

  ■黄先生:去年,有人跟我借了钱并从我这提了些货,当时给我打了借条,后来手机也关机了。他只留给我一张名片,我找不到人,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赖律师:如果那张欠条是你看着他亲自签的,你知道他的确切地址,不管他在不在,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通知他。就算是下落不明的也可以公告送达。但是,这类诉讼要以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起诉。

  ■陈女士:我开了家店。有次,一个经常在隔壁店的人,以隔壁店急着发货为理由,找我借了1500元,答应次日中午还给我。并且写下了借条,署上自己的名字和隔壁店的店名。次日,他并未将钱还给我,后一直拖着不还。找到他妹妹,他妹妹说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他跟我玩起了捉迷藏。事后经了解,该人只是经常到隔壁店去玩,并不是隔壁店的员工,且据说以这种手段借了别人很多的钱不还。现在我想要回钱。怎么办?

  肖律师:现在,若是你一直找他,他却故意躲起来逃避。就要考虑对方是否涉嫌以借款名义进行诈骗了。你可以到当地公安部门经侦大队报警,将线索提供给警方。

  ■陈先生:我一个朋友找我借了3万元,当时出具给我的借条是写我的曾用名,但是这个名字在户籍簿上又没有体现。现在我想去起诉的话,用哪个名字才可以?

  赖律师:如果户籍簿上没有体现曾用名,可以到你所在基层单位开具一张证明,证明曾用名与本名是同一人,就可以以任何一个名字起诉了。

  ■王先生:别人借我的钱,他又没写借条给我,现在怎么办?

  赖律师:如果能让对方补写借钱欠条最好,因为书面的证据是最有证明力的。欠条上可以约定欠款时间和利息,也可不用。如不能补写,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或合法录音等形式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张女士:婆婆办丧事时,剩了一笔钱,叫堂亲给拿走了,说要保管起来。我们现在找他要,他不给。我们手头又没什么对方的欠条或借据。怎么办?

  肖律师:这笔钱,实际保管人是你亲戚,你手头没证据,很难办。现在一个办法,就是跟他谈话,将谈话录音下来,录音内容能体现对方确实保管着这笔钱,并结合当时的账单作为证据到法院起诉他。

  ■柯先生:去年12月份,一个朋友找我借了19万元,当时说一个月后还款。因为是很好的朋友,一开始我们没有签借条。今年8月份,他写了一张欠条给我,日期写的是去年12月份的时间,有他的签名还盖了公司的公章,但到现在还没还款。我应该找谁还款?

  赖律师:如果这个朋友当时是以个人名义借款,那么他的行为即属个人行为,应由他个人向你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当时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借的款并加盖公司公章,那么行为则属于履行职责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而非他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吴先生:我有一个朋友被人强迫签了一张1万元的欠条,不知道该怎么办?

  赖律师:这首先要证明是被迫签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被胁迫签下的,那么这张欠条就是无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情况下签的,因为是他亲自出具的,那别人找他还钱就必须还了。

  ■辜先生:2000年我给一包工头搞运输,工程完后他给我一张工资结算单。到现在我要向他讨回工资,他说他没写欠条,结算单不能算欠条,想咨询一下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这笔钱?

  赖律师:虽然是没写成欠条,但是结算单具体体现的是工资或工程款的话,实际上与欠条的性质是一样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至今已经六年,从结算开始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现在必须证明你在结算完的这几年,你一直在找他讨这笔钱,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情况,否则你的诉讼请求会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而被驳回。

  ■魏先生:我的亲戚在帮老板装空调过程,不慎摔死。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老板答应赔偿5万多元,老板还出具一张欠条。但是2个多月过去了,老板找了各种理由,不将钱给我们。我现在非常烦,不知道如何解决问题?

  肖律师:既然当初双方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老板就该履行协议里约定的内容,他一直拖着不还,再和他交涉一下。

  还是不行的话,可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当初的调解协议,将钱给你们。

  ■应先生:对方向我借了十几万,我现在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只知道对方有钱存在银行内,又不知道是存在哪个银行,我又怕起诉赢了又拿不到钱,想问一下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他的银行账号?

  赖律师:可以。在诉讼中这是申请诉讼保全问题,一般这种申请要提供比较确切的保全财产情况并向法院提供担保。起诉后,在执行阶段也可以不提供担保直接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首先应该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你只要起诉后,并在胜诉后一年内,随时发现对方有财产随时都可以向法院提供其财产情况并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他有能力而不履行,那么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司法拘留、对财产查封、扣押、变卖等等。

  这种借贷案件比较简单,简易程序三个月就结案,判决后,双方是自然人的一年之内申请执行都可以。

  手上有欠条

  ■蔡女士:去年11月份,女儿上学途中,被同村的人撞倒了。女儿当时感觉没什么事,就去读书了,也没报警。几天后,女儿突然感到疼痛,于是到医院检查,发现脊椎骨被撞折了。后来,女儿不得不多次到医院治疗,但是病情未见好转,以至影响了今年高考。这学期不得不转学读书,但是身体仍未痊愈。我们找到当初撞到女儿的那人,那人给我们出具了一张撞到人的保证书。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肖律师:这种事故,要引起注意。因为,有时发生事故时,病情有时不可能马上体现出来。等发作了,就麻烦了。当初没有报案,也就没了事故的调查,警方后来要介入调查,证据搜集就很麻烦了。你手头有对方的保证书,还好办,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等。但是要抓紧,因为普通的人身损害纠纷,诉讼时效为1年,你要抓紧时间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陈先生:我同事被人撞了,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治疗了两个月,肇事者付了医疗费。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同事两个月的工资呢?

  肖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你同事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种种损失,如构成伤残,对方还需支付伤残赔偿金,如需继续治疗,在继续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前述费用还可以向对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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