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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瘦肉精”事件进入司法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0: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蔡宏毅) 明知收购的生猪系使用“瘦肉精”养殖的仍屠宰、销售,结果造成298名市民中毒。10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春林、吴文龙批准逮捕。

  今年9月13日,上海市发生大规模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一批来自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的猪肉和猪内脏由上海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扩散到该市66个集贸市场。当天2

2时至次日21时,仁济医院浦东分院、浦东新区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先后收治298名疑似“瘦肉精”中毒病人,病人普遍出现程度不同的肌肉震颤、心跳加快等症状。

  中毒事件发生后,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浦东新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派员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开展调查,做好引导取证工作,以确保案件的快捕快诉。

  现经检察机关查明,今年9月12日,犯罪嫌疑人上海市农产品批发中心个体业主李春林经浙江海盐人吴文龙介绍,在明知海盐个体养猪户徐伟忠(在逃)所饲养的130头生猪使用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药品的饲料养殖情况下,仍进行了购买,并把这批猪运到海盐屠宰加工厂进行屠宰。9月13日凌晨,李春林将猪肉运至上海市农产品批发中心销售,随后这批猪肉扩散到该市66个集贸市场,导致298名市民食用后出现“瘦肉精”中毒症状。

蔡宏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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