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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座谈会昨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3: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汪光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分别将于11月1日和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昨日,市人大、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志全,副市长曾万明等出席会议。

  当天,市农委、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大、政府、工商局、农发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中要依法履职到位。彭州、蒲江、金牛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作了发言。何志全表示,“一法一条例”的出台,为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规范农产品生产、销售行为和秩序,保证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曾万明指出,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确保对“一法一条例”贯彻的认识到位;要突出重点,确保对“一法一条例”贯彻的落实到位;要精心组织,确保对“一法一条例”贯彻的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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