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核准权将统一收归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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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5:0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李有军报道: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有望自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全部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草案将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修改为“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调整了机构设置和分工,增设3个刑事审判 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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