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方案需纪检监察见证_重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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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6:14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唐国利)昨日,万州区纪委表示,该区推行建筑规划方案审查纪检监察见证制度,以防会风不正,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 该制度规定,在开展建筑规划方案审查前,要及时预约通知纪检监察人员到会并监督。纪检监察见证的内容是:审查评委、主持人、设计单位、业主是否按时到会;是否实行了回避制度;会前准备是否充分;评审会程序是否到位等。在见证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对 业务工作不发表意见。对会风方面的问题,及时告知会议主持人并要求立即整改。对评审会后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是看方案审查纪要是否及时发出、修改意见是否明晰、建筑方案审批环节效率是否提高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