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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门城楼上为何建有咖啡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37 江南时报

  本报于近日接到了不少热心市民的反映,称在南京市白下区月牙湖公园旁边的中山门明城墙上,很早前就建有一茶社,现改为咖啡店,且这咖啡店,就是负责管理中山门明城墙的白下区园林管理所建造的。现在明城墙正在申遗,咖啡馆建在明城墙上,会否对明城墙造成伤害?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南京市白下区园林管理所所长沈家喜回避了这个问题,但他表示,如果是现在,他们是不会建咖啡店的,上级部门也不会批准,但现在拆除也不可能,因为经费不足。南京市文物局余处长则表示,中山门明城墙附近的地形比较特殊,

该咖啡店是建在明城墙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坡上,按照《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这座咖啡店在明城墙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他们只能控制建筑物的规模以及是否会损害明城墙。

  老板:我是园林职工

  近日,记者来到白下区中山门的城楼下发现,右侧通往城楼的台阶的正上方,竖有一大型广告牌,上面赫然写着“千丝万侣咖啡店,中山门城楼上”等字样,记者顺着台阶走上了城楼,看见这座名为“千丝万侣”咖啡店就在城楼上的左侧。记者走进咖啡店,里面的人很少,所以显得很安静,店内装潢谈不上豪华,但却让人感觉到很悠闲,店主谢老板向记者介绍,这座咖啡店占地面积大约有100多平方米,很早之前就建造好了,当时是个茶社,后来改造为咖啡店,现在主要是经营咖啡,也销售简餐和其他的一些食品,来光顾的客人主要是一些文人,他们经常搞一些聚会,平时人却很少。

  从谢老板处,记者得知这家咖啡店,是1996年建设沪宁高速公路的同时,一起改造的,属于白下区园林管理所管理范围,而他自己本人,也是白下区园林管理所的员工,这家“千丝万侣”咖啡店是他向单位承包的,合约是3年一签,每年的承包费用是4万元。记者问谢老板当时在这城楼上建造这所房子时,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允许,他说当然:“当时建造的时候,我们白下区园林管理所是经过有关部门允许的,不然谁敢在明城墙上私自建造房屋。”记者又问,是经过哪个部门允许的,谢老板却声称不清楚。当记者问到,中山门城墙属于明城墙的一部分,在明城墙上建有咖啡店是否合适的时候,谢老板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告诉记者他们的咖啡店不是建在城楼上的,而是建在旁边的山坡上的,离城墙至少有100米远。但据记者目测,“千丝万侣”咖啡店离城楼顶多就几十米远,肯定没有像咖啡店老板所说的至少100米,在通往城楼的台阶正上方的广告牌上也写着“千丝万侣咖啡店,中山门城楼上”等字样,对此,谢老板的解释是为了方便顾客找到咖啡店。

  居住在中山门附近的居民贺老先生表示,这座中山门明城墙上建造的咖啡店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了,现在存在的情况是历史遗留问题,那个时候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1996年,国家颁布了《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其中有一条规定,已建好的和保护明城墙无关的建筑物,应由有关部门逐步拆除,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家“千丝万侣”咖啡店到现在还没有被拆除。市民张小姐认为,明城墙是南京悠久历史的重要象征,是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象征,在明城墙上建造任何和保护城墙无关的建筑物都是不对的,明城墙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遗产,怎么可以在上面建造咖啡店,不管经营的老板有多小心,多多少少总会对明城墙造成一定的损害。另一位市民张先生认为,在明城墙上建造咖啡店就已经不对了,居然还是它的直管部门建造的,这就更加不对,希望上级的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好此事。

  你们记者不要查了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南京白下区园林管理所所长沈家喜。他告诉记者,这家“千丝万侣”咖啡店老早就盖好了,都有十几年了,当时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但如果现在想建造的话,是不可能同意的。记者问到,“千丝万侣”咖啡店的老板是不是白下区园林管理所的员工时,沈所长一开始说不是,记者随后告诉他,已经调查过这家“千丝万侣”咖啡店,店主谢老板已经承认他是白下园林管理所的员工,沈所长这时又改口说,店主是他们园林管理所一位员工的亲戚。记者随后告诉他,《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现存城墙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与城墙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该范围内现有的非文物建筑物、构筑物。沈所长却反问记者:“请问城墙到底是哪个管理?”记者被这突如其来的反问给问住了,愣了半天回答道:“不就是你们吗?”“还是啊,还是我们管理,我们要维护这明城墙,况且国家经费本来就不足,我们怎么办?”沈所长表示,他们的员工在开这咖啡店的过程中,同时也是在保护城墙。最后他对记者说,南京的明城墙这么多,像他们这种情况多了去了,劝记者不要再追查此事情了。记者还想追问,沈所长表示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不再继续接受采访了。

  咖啡店在建设控制地带内?

  昨天下午,记者打电话给南京市文物局,向该局反映此情况,接电话的一位负责人说,他们负责此事的余处长不在,让记者向其下属直接负责此事的城墙管理处询问此事。记者随后拨通了城墙管理处的电话,一位姓杨的处长在听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在没有经过南京市文物局的同意下,他们是不能够接受记者采访的。记者又向南京市文物局反映此情况,一位王姓负责人说先去协调一下,让记者之后再打城墙管理处的电话。10分钟后,记者又拨通了城墙管理处的电话,刚才接电话的杨处长表示,刚才是接到了南京市文物局的电话,不过现在仍旧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他随后向记者解释了他们接受采访的程序,首先,记者应先向南京市文物局反映情况,等文物局商讨后,觉得可以了,他们才能接受采访,由于记者刚才没有向南京市文物局说明要采访的内容,所以现在还是不能接受采访。记者只好再一次向南京市文物局反映,刚才接电话的王姓负责人,她向记者透露,由于记者反映的情况比较敏感,所以城墙管理处不太想接受记者的采访,不过她随后表示,会尽快协调此事,让记者等她电话。

  下午4点半,见还没有等到电话,记者拨通了南京市文物局的电话,接电话的就是负责明城墙管理的余处长,记者向他反映了中山门城楼上建有咖啡店的事情,余处长称他也不是很了解,说先去向另一位处长了解一下情况,让记者一会再打来。10分钟后,记者再一次拨通了南京市文物局的电话,余处长说,他已经了解过此情况了,中山门明城墙附近的地形比较特殊,该咖啡店是建在明城墙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坡上,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按照《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在明城墙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他们只能控制建筑物的规模以及建筑物是不是会损害明城墙。

  链接:>>>

  1995年11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6年4月1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4年7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条 现存城墙的保护范围,分为一般地段和特殊地段。一般地段为墙基两侧各不少于15米;特殊地段按照《南京城墙保护规划》规定的范围确定。现存城墙的建设控制地带,墙基两侧各不少于50米。

  第七条 严禁下列损毁、破坏现存城墙的行为:

  (二)在城墙顶部建设与城墙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及架设管线等;

  (三)在本办法确定的保护范围内进行与修复城墙无关的建设;

  第八条 现存城墙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与城墙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该范围内现有的非文物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下列规定拆除:

  (一)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拆除;

  (二)经批准建设的,不得翻建、改建和扩建,并逐步拆除;严重危及南京城墙安全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 小雷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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