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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严查地方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37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冯佳妮)记者昨天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由于多方面原因,有些地方在农民建房过程中出现了乱收费现象。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各级价格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进一步整治全省农民建房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农民建自住房应收取的费用。

  据悉,对于农民建自住房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农民在经批准的宅基地上建造自住房,只能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不得收

取其它各种名目的费用。如果向农民建房提供的经营服务性业务,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由县级价格部门公布服务收费项目,任何单位不得在办理建房手续时,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等服务并收取费用,房产、土地等部门不得在农民建房过程中收取测绘、勘丈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费要按不高于或低于城市居民标准从紧核定,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收费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在农民可承受能力范围内制定指导性收费标准。

  另外,物价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近期县级价格部门要对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一次农民建房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坚持检查与整治并重的方针,完善有关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这次整治农民建房收费工作,是江苏省价格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职责,各级价格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抓紧抓好。江苏省各市对整治情况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07年2月底前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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