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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租车抵押赚差价被判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8:2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党玉红 赵家春) 因痴迷赌博致债台高筑,为还债竟想出歪招:将租来的车抵押给他人,然后从中捞钱。10月26日,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素芳有期徒刑十年。

  刘素芳是河南省济源市无业人员,平时痴迷赌博,但赌运欠佳,因无力偿还高额赌债,竟想出一条“妙计”:从租赁公司租车,然后再把租来的车抵押出去,从中挣取抵押款

  去年12月31日,刘素芳来到郑州市金水区的一汽车租赁公司,在与该公司签订租期为一个月的租赁合同,交纳了1万元租赁款和押金后,从该公司开走一辆价值12万元的桑塔纳3000型轿车。几经周折,刘素芳将该车抵押给肖某,并从肖某处得款5万元,用于偿还赌债。今年4月7日,尝到了甜头的刘素芳再次来到郑州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采取同样手段,开走一辆价值20万元的帕萨特轿车,并将该车抵押给洪某,得款10万元。

  不久,刘素芳被公安机关抓获。

党玉红 赵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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