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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生活费拟由养老统筹金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1:01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任宣) 因病、非因工致残,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退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领取退职生活费,但由于广东仍未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生活费标准,这部分弱势群体还无法领到退职生活费。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正修改条例由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支付。

  胡卫等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府尽快制定相关的退职生活费标准及实施的具体办法

,必要时通过全省解决困难人口生活保障基金给予此类人员以基本的生活保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复说,正在着手解决将此类人员待遇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问题,并将相关内容写入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稿。目前,修订稿已报送省府法制办审定,一旦通过可解决此类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

  另外,此类人员若符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以保障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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