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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趁夜走禁行小车超速直撞上 两司机双双领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1:2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 昨日凌晨,在柳州市柳州饭店门前路段,发生一起大型专用罐车与小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原因是罐车趁着夜色走禁行、小客车超速所致。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无人员伤亡。

  当天凌晨2时30分左右,陈某驾驶一辆大型专用罐车,从文昌桥由东向西行驶经过友谊路,当行至柳州饭店门前路段时,他以为深夜没有交警执勤,也很少有车辆通行,所以就

违反禁令标志欲左拐进弯塘路,将一车的混凝土送到某建筑工地里去。就在罐车左转的过程中,一辆小客车飞快地从文昌桥下来,随着“吱——”的一声长响,小客车刹车不及,车头撞上了罐车的车身左侧,致使小客车右前保险杠损坏,罐车的车身左侧部位也被留下了刮花的痕迹,所幸的是无人员伤亡。城中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闻讯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在小客车后面的地上,留下一条10多米长的刹车印,说明小客车当时的车速相当快,属于超速行驶,因为此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民警经勘查后认为,罐车司机违反禁令标志在先,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小客车司机超速行驶也有过错,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分责任承担此事故的损失。同时,交警还对罐车司机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元、记2分的处罚,对小客车司机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梁湘林 韦华)编辑:韦怡作者:梁湘林 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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