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东胶州市“四项制度”确保安全综合监管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1:40 人民网

  人民网青岛10月28日电记者宋学春通讯员刘振华报道:为切实解决好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矛盾,做到综合监管到位,专项监管有力,山东省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过落实"四项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事故月报制度。规定赋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单位都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事故发生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无事故的进行零报告,提醒每一

个单位时刻绷紧安全弦。

  督办督查制度。对排查出来或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解决,同时跟踪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罢休,问题得不到解决不罢休。

  联席会议制度。正确处理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推行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真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哪里有问题就在哪里开会,问题谁主管就有谁负责召集开会,整改隐患涉及到谁谁就来参加会。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现场解决问题,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杜绝了相互推诿扯皮。

  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监管情况及事故的发生率与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对监管不到位,在岗不作为,措施不得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