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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陋习,重罚不是灵丹妙药(告别陋习 崇尚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0:02 环球时报

  如何让国人尽快告别陋习,是现在许多人关注的问题。《环球时报》10月25日11版刊发《治陋习须用重罚》一文提出了一种思路:加大惩罚力度。作者舒文先生对新加坡等国“重罚下的文明”津津乐道。与此相应,一些城市已经将公共场所乱丢乱吐等行为的罚款额度从5元人民币提高到200元左右。

  有些地方的重罚手段确实取得了预期效果,较好地维护了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但

就中国而言,依靠重罚是否就能罚出举止文明、言语得体、尊重他人的社会新风尚呢?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看,这或许值得商榷。

  首先,采用重罚手段固然使“违法成本”增加,但管理成本增加更多。这也正是重罚手段在新加坡、韩国这样的富裕小国实施较多而在大国实施较少的原因。据说俄罗斯的罚款就较少,无论乱扔东西还是违犯交通法规,只要认错态度好就行,尤其是对初次违规者一般更不会罚款。这样免去处罚并未妨碍其成为一个“很有涵养的国度”。

  更重要的是,当前一些国人之所以陋习很多而且难以改正,还有着一些特殊的原因。众所周知,中国当前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即城市化、工业化的初期,大量的农民被吸纳进城从事一些脏、累而且收入较低的工作。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然而有相当多的人是处于一种“孤岛”状态,与真正的城市文明相距甚远,还无从养成优雅的生活习惯。比如有些人在公共厕所不冲水,其实不是不想冲,而是不会使用,经常搞不清是马桶坏了、停水了还是按错了地方,又害怕别人讥笑,于是赶快躲开了事。对待这些人的不文明举止,只想到罚款是不妥当的。对他们,显然应该引导多于呵斥,耐心多于粗暴。

  公共管理的缺陷也是一个问题。在一个环境噪音很大的地方打电话,显然必须要特别大声才能让对方听得到。在一个卫生状况很差的街道上,乱扔垃圾算不上多么过火的行为。在一个下水道经常淤塞导致污水横流气味熏天的地方,有谁会把随地吐痰甚至当街便溺当回事?如果一个很长的街道都不设置公共厕所、垃圾箱也很难找,那些过客又该如何“方便”、如何处置手中的杂物?而有些地方,道路规划、信号灯设置及限速规定等很不合理,致使司机常常在懵懵懂懂中便已违章。还有,当旅游者到达景点以后,发现票价又涨了,进了景点后发现“景中有景”还要再买票,吃饭住宿时发现自己在不断地“挨宰”而且还投诉无门,则其肯定会对该景点或其管理者产生怨怒之气。此时,这些“可怜的羔羊”除非修养极高,恐难以指望其会主动保护环境,更遑论主动捡掉路途中的垃圾。

  据悉,19世纪以前的法国也曾经公共卫生很糟糕。法国学者布罗涅描述道:路易十四为了解决凡尔赛宫、卢浮宫和枫丹白露宫到处是大小便的问题,只能每月搬一次家以便清扫。当时“宫中甬道的每块石头上、宏伟的迎宾台阶上到处是大小便。”宫廷尚如此,民间更是可想而知。这种局面得以扭转,并没有靠什么罚款手段。日本亦是如此,直到20多年前,日本公共厕所给人的强烈印象还是肮脏、昏暗、熏臭、可怕。1985年成立的“日本公厕协会”提出了“创造厕所文化”的口号,同样没有把“罚款”当作立竿见影的灵丹妙药。经过多年治理,日本公共厕所面貌终得改观。

  并不是说罚款不必要。但要想罚款,必须是“当罚之处”——即设施完善、管理周到的公共场所;而且应该是“当罚之人”——即明知而犯者。而在上述几种情况下,滥用罚款手段一是不人道,对一个月收入只有几百元的农民工兄弟,乱吐一口痰就罚款200,怎么能行呢?二是未必能让其心服口服,他可能会认为你只是为罚而罚,是“执罚经济”,从而生出逆反心理。

  所以全面看来,罚款手段应该慎用。而且动辄罚款挟带的暴戾之气,与文明的要求本身也格格不入。要使人们真正纠正行为陋习,还是要努力营造一种文明的氛围,引导国人养成全新的行为习惯,帮助那些从农村走入城市的人们适应城市生活。

  只有发自心底的优雅才是真正的优雅,只有内生的文明才是真正可靠的文明。当每个人的意识里由“不得不这样做”变为“不可不这样做”,由“要我做”成为“我要做”,陋习自然会消亡,崇尚文明的目标才能真正达到。▲

  (本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欢迎读者参与讨论,电子信箱:taolun@peopledaily.com.cn)

郭之纯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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