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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的“循环”之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3: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如果说,过去人们对“循环经济”的理解还停留在概念和理念的基础上,那么现在循环经济在青岛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已经被运用得十分熟稔。这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已在青岛成功地实现了从理念到实践的转身。

  循环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缓解能源资源短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市坚持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落实科

学发展观的基石,作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保持城市特色、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循环经济各个环节和层面上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良好的成效。

  筑牢城市发展基石的有效途径

  我市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成功实践,与市委、市政府对循环经济的深刻认识有着密切的关系。

  2005年4月4日,在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座谈会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杜世成向与会的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深刻地阐述了青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对于青岛这样一个滨海旅游城市和资源缺乏、生态脆弱的城市来说,发展循环经济,是事关城市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是事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问题,是事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问题。青岛在完成第一轮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后,必须高度重视研究发展循环经济!”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不论是在全市召开的循环经济专题座谈会上,还是在有各大企业参加的循环经济经验交流会上,或是在基层考察不同的循环经济项目时,杜世成都时刻在提醒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也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青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核心问题”,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突破重点项目,并着眼长远规划,推动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目前在青岛,循环经济发展已经被明确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成为衡量他们政绩的重要标尺之一。

  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市将循环经济成功地融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工作中,将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节约、新能源开发利用等综合纳入循环经济发展“大盘子”中统筹考虑,并将其列为建设生态城市、迎接2008奥运会帆船比赛的重点任务,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全力推进。

  在此基础上,我市确定了符合本市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循环经济作为突破口,推出了一系列战略性举措。如利用城市临海和污水处理设施较为健全的优势,做好水资源节约与利用的大文章;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和能源消耗单位实现节能降耗的明显提升;有效开展对工业“三废”的回收利用;积极开展对海水、风力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等。同时加快环保产业研究,搞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制造等。应该说,这些决策与部署都是与我市目前的工业经济发展现状和城市地理环境、发展目标十分契合的。

  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市才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确定了海水淡化、废旧家电回收、“三渣一灰”(钢渣、碱渣、铬渣和粉煤灰)综合利用、中水回用、沼气建设工程等一批在不同层面、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行业的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并予之相应政策和每年几亿元专项资金的鼓励和扶持,使得这些示范项目快速推进,从而带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开花结果”。

  同样是基于这种认识,我市巧妙地将循环经济发展融入诸多新兴产业的发展中,融入诸多的新技术研发中,融入政府和部门的工作体系中,从而催生了一批低成本、高效益的新产业,催生了一批节能降耗和资源重复利用的自主技术,催生了一个个良好的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和机制。

  齐心协力打好一场“长久之役”

  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青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青岛构建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进程中的长远考虑,在“规划先行”的理念下,我市确立了今后几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发展循环经济已被列为我市“十一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除了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有很大篇幅浓墨重彩地表述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外,市发改委还主持编制了《青岛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该专题规划对近年来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资源和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树立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加快青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支撑能力,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要通过“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坚持科技先导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示范园区建设”等六大途径,全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同时,《规划》提出了我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即到2010年基本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和比较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公众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等。

  另外,在市环保局主持编制的“十一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中,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则被列为全市“十一五”八大生态建设工程之首,循环经济诸多具体的指标也全面地融合到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诸多工作中,从而实现以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治污减污”和“变污为宝”。

  今年初,我市还出台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提出了工农业生产全面“生态化”和“节约化”的具体发展目标及循环经济新技术研发应用、城市资源再生利用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此外,由市发改委牵头编制的《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建设规划》也相继出笼。

  应该说,这些内容明晰的循环经济系统工程的实施,将对我市新一个5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和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

  为循环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与发达国家相比,循环经济这一糅合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利用等诸多因子于一体的新鲜事物在我国实际的推行中更需要政策与法规的框定与引导。因此,近几年来,我市在大力推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同时,对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逐一予以建立和完善。

  继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率先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的地方法规后,近年来,我市又相继出台了《炉渣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能源管理试行办法》、《废金属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若干意见》、《集约经营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试点暂行办法》和《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通知》等多项配套规章和政策文件,极大地促进了全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立法和工作成果多次在国家相关工作会议上被作为经验介绍。

  另外,2005年我市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政府“绿色采购”,出台了《绿色采购环保产品申请及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这不但使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获得市场和资本支持,而且还可以发挥政府的示范效应,带动民众购买。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已将《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和《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两个地方法规列入2006年立法修订调研计划。根据我市发展循环经济近期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两个地方法规的立法修订调研今年将完成,争取明年正式修订出台;《青岛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青岛市建筑节能条例》等也已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

  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了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统计制度,将万元生产总值耗能、耗水、节水灌溉率、耕地产出率等36个指标纳入统计体系。

  这些保障机制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循环经济在全市各行业的探索与实践,使循环经济的魅力在青岛日益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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