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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薪酬办法即将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3:16 北京晨报

  拟以基本工资和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分成为补充

  晨报讯(记者 刘春蕾)“我国导游人员的薪酬机制、激励机制特别是劳动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昨天,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首届全国导游大会上表示。为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将发布,希望通过透明的导游薪酬办法来保护导游的合法权益,提高导游的整体素质。

  邵琪伟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导游人员的薪酬机制、激励机制特别是劳动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部分导游人员甚至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固定薪酬、没有劳动保险,致使导游队伍职业稳定性下降,并导致部分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降低服务水平或减少服务提供,以获取收入。为此,国家旅游局将探索建立公平透明的导游薪酬办法,推进旅行社和导游利益分配机制的改革,建立以基本工资+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分成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办法。并将按照以业务技能、职业贡献和从业年限为基础,建立与报酬相一致的导游执业激励机制。

  同时,旅行社和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与导游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办理必要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导游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其基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努力改善导游的工作环境。

  据了解,至2006年9月,全国拥有导游资格证的人数达到47.27万人,其中执业导游32.05万人。同时,我国导游队伍呈现年轻化、平均学历偏低的状况,32万执业导游中,30岁以下的占80%,大专及以下学历者占80%。当前我国导游队伍中,初级导游占97%,高级导游和专家型导游人数少,与海内外游客市场对导游的知识和阅历要求明显不相适应,也不利于发挥导游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旅游服务质量的整体提高。国家旅游局将通过《意见》进一步规范导游的薪酬,并提高导游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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