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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首次设测温点 室温不达标可申请测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8:05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8日电(记者梁冬)为保证供热质量,确保居民冬季能住上暖屋子,我国冬季最冷的省会城市--哈尔滨在今冬供暖期内,首次在居民小区设置测温点,对因供热单位原因致使居民住宅居室温度未达法定标准的,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随着近期气温的持续下降,哈尔滨市已于10月20日全面开栓供热。为保证供热质量,哈尔滨市规定,供热期间居民居室内6时至21时的温度应达18℃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

6℃。

  为维护用户的权益,哈尔滨市供热管理部门已在全市不同区域设定测温点,居民怀疑室温不达标时,可就近到测温点申请测温。用户室温低于规定温度或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向供热单位投诉,供热单位应当自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者提出处理方案。自用户投诉之时起72小时内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日起,按日折算标准热价退还用户。供热单位既未采取改正措施又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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