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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立法理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9:30 法制日报

  立法咨询会、听证会一个接着一个地开,立体、平面、网络媒体全面启动,专家、干部、百姓积极参与……

  今年以来,广西政府立法工作所体现出来的以人为本、开门纳谏、和谐发展的立法理念,成了广西人生活中议论、参与比较热烈的一件大事。尤其是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草案条文,政府全部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收到了

许多科学、合理的建议,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此,近日记者采访了广西区法制办公室主任林日华。

  “公开立法,一方面可以防止立法的部门利益化倾向,预防行政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让群众参与立法工作,能制定出充分反映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规,在执法过程中,老百姓自觉遵守和拥护,减少法律执行时的摩擦、抵触和社会矛盾。”林日华深有感触地说,行政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可以造福老百姓,用不好将会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形象。

  过去地方政府的立法工作,仅是在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和部门之间征求意见,地方立法容易成为权力部门妥协的产物。立出来的法容易偏离对群众根本利益的保护。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法制办在审查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道交条例”)草案时认为,依据电子记录处罚、电动自行车上路、吉祥车牌号码公开拍卖、城乡居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实行“同命同价”等许多条文内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除了遵循以往程序对外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外,还应当进一步加大开门立法的力度。

  林日华介绍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自治区法制办精心策划,利用网络、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组织了声势浩大的立法大讨论和征求意见活动,同时,又连续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立法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咨询会。

  据不完全统计,道交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后一星期内,在网上论坛讨论就有2000多条意见。有关电动自行车的上路行驶问题,在首府南宁市达到“街谈巷议”的程度。

  林日华告诉记者,在征求意见后,自治区法制办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再次审查,最后向自治区政府提交的草案审查稿中许多的条文都是根据群众意见确定的,如有关电子罚单逾期不告知不得处罚、城乡居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实行“同命同价”等条文,都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专家反复论证后,作出符合科学化与人性化的规定。目前,该条例已提交自治区人大进行审议。

  在《广西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广西区法制办也十分注重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把农民工进城务工与城镇居民投保条件和保险赔偿按规定缴纳保险,不区分城乡,同命同价,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理念。

  在今年的广西政府立法中,《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又是一大亮点,继道交条例后再次成为广西广大群众热议的话题。林日华说,《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是行政官员的“紧箍咒”,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自治区法制办还专门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分别召开了立法咨询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以及区直机关行政官员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委托各市法制办在各地召开座谈会,对行政首长过错责任追究、集体决策过错责任追究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基层组织和公民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在谈到今后的政府立法工作,林日华表示,广西政府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扩大群众的参与度。继续实行以人为本,开门立法的立法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听取基层行政机关和群众的意见。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防止听取意见流于形式。选择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立法的项目,逐步改变由部门起草转变为专家起草,使政府立法工作更加专业化,起草或者制定出更多符合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反映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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