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煤炭和焦炭等产品将加征5%出口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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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9:55 新华网 |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专电(费杨生周明)财政部消息,我国将从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成品油、煤炭、氧化铝等产品的进口税率由3%-6%降为0-3%;原油、煤炭和焦炭等产品将加征5%的出口关税。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关税调整反映了国家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以及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的出口。相关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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