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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学生交通违章“警纠校处”乃明智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2:00 光明网
陈德沛

  昨天是广州全面实施中小学生携“卡”上路、交通违章实行“警纠校处”的第一天,学生交通违章,由交警纠正、学校处罚。何谓“警纠校处”?就是中小学生每人配发一张联系卡,当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时,民警会现场予以纠正,并在联系卡上注明情况,同时反馈至学校,学校将据此进行教育。不服从交警管理等三种行为的,要由学校或教育局现场协助处理,严重的会受到学校操行扣分的惩罚。(10月24日《羊城晚报》)

  毫无疑问,“警纠校处”制度是针对学生的生命安全问题而设置的。但令人颇为不解的是,这个制度竟然遭到一些家长的质疑:交警上路抓违章直面孩子会吓坏孩子;交通违法与学生操行、与三好学生评选挂钩,有违公平……对此,笔者不禁哑然失笑:假如交警直面孩子就会吓坏孩子,实难想象一个遇到坏人的孩子哪来的勇气找警察叔叔帮忙?警察是正义的化身,但“正义”并不是凛然不可接触的。有问题找警察是一名孩子最基本的“常识”,同样地,无意识违章的孩子坦然接受警察的帮助并加以纠正,这对于孩子将来接触社会不无裨益。另外,交通违法与学生操行挂钩也符合教育之法则。学生初次违章只是警告,三次违章或存在“不服从交警管理”等三种严重行为者,才有可能受到学校操行扣分的惩罚。假如屡教屡犯者仍被评为三好学生,这样的评选制度才真正值得怀疑!

  撇开“警纠校处”制度的优劣不说,近年来,学生违章现象已到了不得不整治的境地,尤其在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学生因交通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数字不断攀升。据中新网4月1日报道:“国际非羸利性组织——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Safe Kids China)三十一日发布一项报告称:中国每年有近16000名十五岁以下儿童步行者因道路交能事故受伤甚至死亡,其中半数是由儿童自身违章行为引起的;而广州每年有三百名十五岁以下儿童步行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也就是,我们身边有不少学生竟然还没有学会在道路上安全地行走!正因此,我们才随处可见本该靠右走的街道上一些学生硬是靠左走,机动车道被自行车抢占,在车流如注的公路上时见学生成群结队地逆行,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几乎成了一些地区的“死亡风景”……

  是什么造成学生对交通安全、对自我生命的漠视的?一是教育的缺失。从小,我们受到的交通安全教育只限于“红灯停绿灯走”这一层面,即使如“靠右行”这一常规知道者并不多。二是社会现实的误导,如“闯红灯现象”等等,而更可怕的是,交通安全法则更多地针对机动车而忽略了对行人的约束,人与车相撞,“吃大亏”的往往是机动车,久而久之,“行人永远是对的”就成了一条潜规则,甚而指导着行人,包括学生的步行行为,因此,走在路上,行人相对于机动车而言更加肆无忌惮。

  面对如此严峻的交通安全状况,“警纠校处”制度可谓一场及时雨,它的作用自是不言自喻:首先是填补了当前校园内几近空白的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交警的现场纠正,对于违章学生无疑极具威慑性,因此效果更佳。其次是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公共道德意识。闯红灯看似只是个人行为,实则可能影响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没有相对的约束,自由便无从谈起。”学生明白了这个道理,对于其世界观的培养大有裨益……

  学生交通违章,“警纠校处”制度绝对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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