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等产品将加征5%的出口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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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2:43 长沙晚报 |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专电 财政部消息,我国将从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成品油、煤炭、氧化铝等产品的进口税率由3%~6%降为0~3%;原油、煤炭和焦炭等产品将加征5%的出口关税。 此次调整将对58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纺织机械零部件、具有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等7项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生产制造节能产品所需的 关键设备或零部件的税率将由目前的1%~7%降低为0~3%;煤炭、成品油、氧化铝等26项资源类产品的税率由3%~6%降低为0~3%;合成氨、肥料用硝酸钾、重过磷酸钙等16项化肥类产品的税率由3%~5.5%降低为1%,尿素等3种化肥的关税配额税率降低为1%;蓝湿牛皮、蓝湿马皮等6项蓝湿皮革类产品税率由6%~14%降低为5%~12%。同时,以暂定税率形式对110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磷灰石、稀土金属矿、金属矿砂等44项矿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为10%,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为5%,铜、镍、电解铝等11项有色金属产品为15%,铁合金、生铁、钢坯等30项钢铁产品为10%,稀土化合物、木地板、一次性筷子等21项产品为10%。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关税调整反映了国家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以及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的出口。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