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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农民工流汗再流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1:1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本报记者 梁建恕

  【金陵晚报报道】 这是一群城市的建设者和守望者,他们拿着最低的薪水,干着最重的工作;他们一样有家庭、有梦想,但是他们却总是被遗忘在这个五彩斑斓的城市里的某个角落;他们总是沉默、总在安静地期待,但是在这之前他们却总是失望多过希望。如今,政府相关部门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针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方方面面做了详尽的部署,“

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声音开始温暖南京城里上百万农民工兄弟的心。

  昨天上午,江苏省和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在山西路市民广场举行了一场咨询活动,民工兄弟们不惜路费赶到现场。记者也在活动现场聆听了民工兄弟们发自内心的声音。

  不要再扣我们的血汗钱

  人物:张文喜,安徽人,江宁某建筑工地钢筋工

  心声:要回4个月工资3000块钱。

  小传:43岁的张文喜一大早从江宁坐公交车赶到了活动现场。在人群里挤了半天,看着一排工作人员却不知道该咨询哪个部门。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工告诉记者,他家里有两个孩子在读书,出来打工十几年了,老婆一个人在家种地带孩子,一家人全靠他寄钱回家生活。“苦不怕,累不怕,就怕老板不发钱!”张文喜今年初跟着老家一个包工头来到南京,讲好一个月900块钱,包吃包住。可是从6月份开始,老板就再也没发过工资。“这个月推下个月,下个月还是见不着钱。我们一个打工的有什么办法?”张文喜无奈地摇了摇头。

  在整个咨询过程中,像张文喜这样要工资的几乎成了主旋律。民工兄弟们一张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全部在控诉着拖欠工资的老板。

  政策:“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江苏正在酝酿“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该制度要求建筑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在开工之前必须拿出工程造价总额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指定银行,一旦不给农民工发工资,政府将直接动用这笔保证金来保证农民工拿到合法收入。

  在该政策出台前,一旦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提醒:劳动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国家明确了农民工的权利,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民工在遇到拖欠工资时,并不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南京市于今年年初在农民工聚集的安德门等地专门设立了农民工维权法律工作站。提醒民工兄弟们,遇到麻烦一定要寻求法律帮助,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

  单位能不能帮我报工伤

  人物:俞明,宿迁人,南京某公司搬运工

  心声:企求老板给钱动手术。小传:38岁的俞明在南京一家运输公司做搬运工,每个月800块钱,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去年10月份,在一次正常搬运货物时,俞明被旁边一个倒下的箱子砸中了背部,导致骨折。事发后,老板派人把他送到了医院,扔给他1000块钱,就再也没有下文。医生明确告诉俞明,他的伤必须动手术才能彻底恢复,不然背部损伤后果会很严重。可仅手术费一项就要1万多元,“我一年也挣不了这么多钱,找老板,他理也不理我。”俞明说,事情拖了近一年,他带着受伤的身体依然百折不挠地去找老板理论,今年9月,老板直接将他辞了。“如果我忍着不说,或许我还能保住工作,如今看病没人给钱,连工作也没了。”俞明依然在深深地自责不该找老板。

  政策:“工伤保险促进事故预防机制”。昨天,记者也欣喜地听到,劳动部门已经出台政策,强制雇用农民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处相关人员介绍,目前,江苏省强制用工单位优先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该保险农民工不用掏钱,直接由用人单位按工资比例交纳。按照农民工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用工单位将被分为一至三类,每类交纳比例为0.5、1.0和2.0。这一制度将切实解决农民工出了工伤无人管的窘境。

  提醒:农民工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好想再多拿50块钱

  人物:陈萍萍,28岁,淮安人心声:好想每个月再多拿50块钱。

  小传:陈萍萍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现在在南京一家家政公司做保洁工,每个月拿700块钱工资。她的丈夫在一个小区做保安,每个月也只有1200块钱。因为孩子只有两岁,所以一家三口租了个20来平方米的房子。“没有孩子的时候两个人挣钱感觉还挺满足,自从孩子出生后,钱越来越不经花,以前辛苦攒下来的一点积蓄也没了。”陈萍萍有点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困难,“我也是上班时听同事闲聊说起来的,说是南京现在最低工资涨到750块了,但是我们却拿不到。我原本想问老板的,但是丈夫跟我说,这可能是专门针对南京城里人的政策吧,后来就没好意思开口。”对于自己来现场咨询,陈萍萍依然有点脸红,“要不是孩子花钱多,我真的不好意思为了50块钱来麻烦政府。”

  政策:“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另外,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南京市最低工资已经由原来的每月690元上调至75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6.3元/小时。

  提醒:“在一些用工单位里,最低工资成了标准工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单位钻政策的空子,只给农民工发放最低工资,但是却拼命延长劳动时间和加大劳动强度。很多农民工因为不了解详细规定,所以误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侵害。劳动部门提醒农民工,最低工资不是标准工资,一旦发现用人单位不足额发放最低工资,或变相发放,可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合同上该有我名字

  人物:赵建,30岁,四川人,南京某建筑公司瓦工

  心声:我也想在合同纸上签个名。

  小传:30岁的赵建转战各个城市做瓦工活已经有10个年头了,“我们都是跟着熟人去,到了就干活,工程一结束就走,只要能拿到钱,从来不知道还要签合同。”赵建说,来到南京后,他经常在工余时看报纸,“报纸上总是提醒农民工要签合同,维护自身的权益。我慢慢知道合同对民工的重要,但是我跟工友们一说这事,他们就笑我,除非不想在这干了,要不然就别去找老板签合同。”几乎所有的农民工都如此珍惜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不签就不签吧,谁让咱们舍不得工作呢,真是不敢为这事找老板!”

  政策:“通过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制度”。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提醒:“那一纸合同对于农民工来说真的太重要了。”劳动部门人士说,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有了这份合同,农民工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就可以有足够的证据来向单位问责。但是,很多农民工因为不懂,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有合同,今后一旦有劳动纠纷,农民工就处在弱势地位。劳动部门提醒民工朋友,只要合法提供了劳务,就应该要求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确实没有合同,那么自己平时要留意收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物件将可作为法律证据举证。

  >>>后记

  一个上午的咨询活动,农民工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直至中午,依然有民工朋友从四面八方赶来。一双双渴望的眼睛,一张张迷惘的脸,他们在为这个城市付出汗水和心血的时候,渴望被尊重,渴望被保护。劳动部门也表示,广场咨询结束了,但是,劳动部门对农民工的关爱将持续展开。

  接下来,江苏省将切实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从拖欠工资到农民工子女入学,从工伤保险到养老保险,从大病医疗到维护女职工权益,一系列针对农民工开展的维权政策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农民工也是这个城市的主人,他们也能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待遇。

  (编辑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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