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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卖”交强险将吊销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7:24 潇湘晨报

  本报讯保险公司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若有变相提高或降低“交强险”费率、滥用不同车型的“交强险”费率档次等经营违规行为,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记者昨日从省保监局获知这一消息。

  据长沙某货运公司司机王先生反映,有保险公司业务员开具的价格高低不一:2吨以下营运货车“交强险”全国统一费率为1850元/年,某些保险业务员在发票上虽然开出了上

述价格,实际上却只要交1600-1700元/年。保险业务员还解释这是他们提成让利,和公司无关。如果客户自己到公司办理,就按统一费率交钱。

  昨日记者拨通了省内数家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有关人员均回答公司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费率,但承认存在“某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私下操作,使得‘交强险’的价格出现浮动。”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基础费率执行,不允许保险公司变相提高“交强险”手续费或打价格战,否则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湖南保监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对于上述现象,一经查实,可依法对违规责任人,采取“责令撤换”等行政处罚。

  记者 邱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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