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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7:50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薛晨)10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召开法律专家学者座谈会,就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福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高福明指出,《监督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法律,必须认真学习。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和贯彻实施过程中,要结合人大自身特点和优势,做到用权不越权,监督不缺位,

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党的领导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大监督必须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行使职权的关系,人大在监督中要用整体权力格局的设置制约特定权力,用整体利益格局的设置与运作制约特定利益,同时在监督中不代行“一府两院”具体职权,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大胆工作;处理好人大监督与依靠人民群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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