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受关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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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8: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肖欢欢 通讯员王小山、胡仲玮)记者昨天从佛山市检验检疫局获悉,尽管检疫部门从2006年10月1日就已经开始签发中国-智利之间的出口产品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但目前只收到7份申请。 目前已有多家出口企业到佛山检验检疫局申领了FORM F产地证书,货值达5万美元,共减免关税约0.3万美元。检疫部门昨天紧急提醒佛山出口企业,2006年8月1日至9月30日从 中国启运在途中的、或在智利海关仓库或保税区内暂存的货物,可自10月1日起4个月内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