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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走要有走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8:22 浙江在线

  前几天,杭城中河路和环城北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伤亡,事故的原因之一,应是受害者违规走到了马路中的隔离带里。

  发生交通事故,人们潜意识里往往认为是司机的错,但细思考,很多的交通事故中,责任并不单单是汽车的,板子应当分打到两边的屁股上,因为我们的许多行人并不会“走路”。

  几年前,在一些人的意识里,红绿灯是管机动车的,因此在红灯高挂的时候竟还会径直穿马路而过。这几年虽然好多了,但人们并没有完全“学会”走路。有一次我坐公交车,车子快进站了,可前面一对胖母女就是慢吞吞的不让道,司机连续按喇叭也都无济于事,那母女甚至还怨恼地回过头来瞪了司机一眼,意思是说:我走路关你什么事了,揿什么喇叭?结果害得一车人都浪费了许多时间。

  在许多国家,人们走路也不是想走就走,想穿就穿。比如,管理者在许多斑马线上设置了红绿灯,你揿了红绿灯才能过;在人口密度同样很高的日本,不方便设置那么多的红绿灯,那人们就下意识地聚集成三五个人一堆一齐过马路,避免了机动车为了作绅士而变成了蜗牛,而他们的会“走路”、有秩序地走路也保证了整个交通有序地运转。

  我又注意到一种情况:同样一个人,当他开着“霸王”车的时候,他会指责行人不会走路,而当他乱穿马路的时候,却又会指责身边的机动车怎么不礼让行人。又联想到几年前的北京禁开电动车事件,当时很为电动车叫屈:电动车,多好的事物啊,既环保又实用,又不占多少停车位置,为什么要禁呢?可这几年越来越体会到一些地方禁开电动车的苦衷:当越来越多的超速电动车“嗖”地悄然从你身边刮过,把你吓得背脊直冒冷汗时,你难道不觉得该禁开电动车吗?并不是电动车不好,而是开电动车的人出了问题。

  因为从以上几点可看出,我们缺失了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秩序”精神,仅顾了自己的方便,却忽视了整体的利益;而且在整体效率低下的情况下,个人并没有占多大便宜。我们如果不建立起遵守秩序精神的话,走路的照样走“霸王路”,开车的继续开“霸王车”,那我们的日常生活永远也不可能提升到高效有序的境地。


作者: 项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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